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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手!对网游每日登录等诱导性奖励说不”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开征求意见《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该草案针对网络游戏的出版经营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网游每日登录等诱导性奖励进行限制

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必须设定用户充值限额,并在服务规则中公示,对于用户的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网络游戏中“随机抽取”的规范。其中明确表示,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必须合理设置抽取次数和概率,不得诱导玩家过度消费。应为玩家提供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例如虚拟道具兑换和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

当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终止出版或运营网络游戏时,对于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币和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按照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或采取其他退换方式。

网络游戏币的发放和购买应透明合理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游戏币的发放标准:

(一)网络游戏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二)发放网络游戏币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发放和购买网络游戏币标准要透明合理;

(三)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币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终止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以法定货币方式或者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币的情况除外;

(四)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保存期限自用户单次接受服务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在游戏币交易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

(一)不得为未经审批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

(二)应以实名制数字人民币钱包从事网络游戏币交易,不得向用户提供匿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交易服务;

(三)应采取技术措施,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对存在违法可疑行为的交易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避免为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四)接到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通知后,应当协助核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经核实属于违法交易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

(五)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信息不得少于单次交易发生之日起的2年。

网游内容违规,将受到以下处罚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出版、运营含有禁止性内容的网络游戏的,将被出版主管部门责令删除相关内容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于违法经营额超过1万元的,将处以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对于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限期停止版号申请、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出版主管部门吊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游戏禁止未成年人登录

在未成年人玩网游的时段时长和消费要求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段和时长;

(二)对于容易导致沉迷的、存在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内容的游戏,应禁止未成年人登录;

(三)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四)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以及陪练、代玩等第三方服务;

(五)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

(六)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行打赏行为。

(七)在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八)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健康有不利影响的网络游戏经营行为。

关于未成年人身份验证,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或其他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建立并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规则,以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对其身心健康有影响的游戏内容或功能。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责任。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游戏,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并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监护人也应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规范自己在使用网络游戏时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引导和监督。

鼓励推广优秀原创游戏和国际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表示,鼓励推广优秀原创游戏和国际合作。

其中,草案征求意见稿拟提出,鼓励研发和推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科技进步,具有创新价值,有利于身心健康、寓教于乐的网络游戏。

在鼓励国际合作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提出,鼓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开拓海外市场,加强网络游戏国际合作,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草案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对推动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左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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